律师解答
根据被关押的原因不同,关押的最长期限也不同。被刑事拘留的,关押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被逮捕的,关押的最长期限是二个月以内。案情复杂的案件,期限届满后不能侦查完毕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可以延期审理。有其他法定情形,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不能侦查完毕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关押时间可以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条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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