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诉讼费可以退,一般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退还诉讼费,人民法院会在收到当事人的退费申请后进行审批流程,退还诉讼费。诉讼费退回的情形包括:1、当事人申请撤诉的;2、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的;3、诉讼费缴纳的过多,法院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和规定进行退费的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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