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判刑不是一定会坐牢,如果行为人被判处的是附加刑,或者被判处缓刑,或者属于监外执行的情况等,都不会坐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如果行为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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