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一)与本案无牵连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不能是本案的证人。(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被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保证人的身体状况可以完成监督被保证人行为的任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保证人在为被取保候审人承担保证义务时,本人应未受到因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或限制人身自由。“享有政治权利”,是指享有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论、游行、示威的自由;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是指保证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保证人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固定的住处,便于保持与司法机关之间的联系。有固定的收入,是考虑其作为保证人承担义务的可行性。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必须履行的义务,并出具保证书。保证人必须自愿为被取保候审人担保,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亲属,可以是被取保候审人的邻居、朋友、单位负责人、基层组织负责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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