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领取离婚证需要的资料和证件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准备好资料后,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再次申领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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