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其实,外国人也是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的,那么,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

中国法律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二、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上述规定的收养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8、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如果是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三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因收养人所在国法律的规定与中国法律的规定不一致而产生的问题,由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处理。

以上就是“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不仅要满足我们中国的法律规定的条件,也要满足外国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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