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一、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一审案件,判决书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来。当庭宣判后,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二、刑事诉讼案件,判决书会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下来,当庭宣告判决的刑事诉讼案件,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三、行政诉讼案件,判决书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来。当庭宣判的,人民法院需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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