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收缴后的物品,除依法自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以外,其他物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国家规定处理。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法律依据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罚没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罚款决定的执法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罚没财物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中央与省级罚没收入的划分权限,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罚没收入的划分权限,按照现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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