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设立分公司程序如下:1、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核准;2、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需要提交申请书、总公司设立决议等资料;3、领取营业执照;4、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5、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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