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案件到法院一直不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前往审理案件的法院,找院领导反映情况,也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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