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刑事案件提交到检察院之后的流程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准备起诉的案件;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如果决定提起公诉的,则移交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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