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5岁不带家长的,不可以办身份证。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15岁办理身份证的流程如下:1、申领人由其监护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5、缴纳证件工本费;6、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常住人口登记表;2、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3、15岁未成年的半身照片;4、居民户口簿;5、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居住证等;6、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携带未成年的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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