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铁岭拘留所在辽宁省铁岭市开发区铁岭大街南侧,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拘留所的设置和管理,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拘留所条例》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拘留所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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