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意外致对方十级伤残,按以下公式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外地治疗住宿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合理部分;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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