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可以撤回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滥用职权的;超越职权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职权的;
滥用职权的;
明显不当的。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律师解答
行政机关对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可以撤回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该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出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滥用职权的;超越职权的;主要证据不足的;明显不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违反法定程序的;
超越职权的;
滥用职权的;
明显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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