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员工除名的不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除名是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除名并不意味着与劳动者劳动关系消灭。不过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可以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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