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如下:1、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2、医鉴办进行审核;3、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4、医学会在45天内出具相关结论;5、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九条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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