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不要去人民法院办理,而是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进行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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