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可以向派出所申请人身保护令,这是当事人的权利,当当事人遭受人身暴力威胁时,有权利在案发地或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用来维护自身权利,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也可以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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