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职务犯罪?

律师解答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文章版权归法律快车。

声明:反诈网为公益性网站。本站文章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加微信:sqzL31,我们会立即删除并向您致歉。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上一篇 2023年 6月 21日
下一篇 2023年 6月 21日

相关推荐

  • 上海居住证有什么用途

    法律咨询解答 上海居住证的用途: 1、持证人可以为其同住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 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

    2023年 2月 20日
  • 学校扣着学籍不让转学怎么办

    律师解答学校扣着学籍不让转学的解决方式为:去教育局要求学校责令改正。学生要转学的,学校应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法律依据 《中...

    2023年 2月 19日
  • 农村义务兵兵龄算保险吗

    律师解答农村义务兵兵龄算社保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第四十六条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

    2023年 6月 21日
  • 学校不给办学籍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学校不给办学籍不合法。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转学的,学校应该按照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九条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

    2023年 2月 19日
  • 既遂犯应该怎么量刑

    法律咨询解答 既遂犯的量刑需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来确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023年 2月 19日
  • 侵害群众利益的几个方面

    律师解答侵害群众利益的几个方面为: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拖欠克扣群众钱款财、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征地拆迁中不按照有关标准执行的,补偿款发放不及时的,对一些危险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

    2023年 6月 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