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有具体的请求;
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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